- 编辑:admin
- 来源:
- 时间:2021-01-08
- 点击:4648
各部门、系(部):
经学院第6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教师礼仪行为规范十不准(试行)》《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礼仪行为规范十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教师礼仪行为规范十不准(试行)
1. 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损坏党和国家形象;
2. 不准信谣、传谣、造谣,损坏学校、教师、学生名誉;
3. 不准浓妆艳抹、蓬头垢面,精神不振进入教学区域;
4. 不准奇装异服、穿着暴露,衣冠不整进入教学区域;
5. 不准目中无人、傲慢不逊,怠慢轻视同事、学生;
6. 不准举止不当、行为不雅,夸夸其谈;
7. 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消极怠工;
8. 不准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酒后教学;
9. 不准上课玩耍手机,随意接打电话,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10. 不准语言粗暴、辱骂学生,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学生礼仪行为规范十要(试行)
1. 要爱党、爱国、爱校,立志成才;
2. 要孝敬父母,每周问候父母,主动交流学习、生活情况;
3. 要着装干净整洁、朴素美观、大方得体;
4. 要讲究卫生,勤换衣、勤洗漱、勤洗澡;
5. 要面带微笑、眼神自然,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
6. 要多使用“请、谢谢、您、对不起、没关系”十字文明用语;
7. 要在课堂、会场、图书馆等处,将手机关机或置于静音状态;
8. 要严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按时上、下课;
9. 要文明就餐,排队取食、注意谦让、保持安静;
10. 要严格执行禁烟规定,保持身心健康,热爱运动,强健体魄。
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