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黄维多、游茂、张意汶
- 图:党国华
- 编辑:张意汶
- 审核:袁兴远
- 来源: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
- 时间:2024-04-29
- 点击:564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期间,4月28日下午,我校邀请南充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继红同志在德远楼五楼党建活动室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专题辅导。校党委书记王荣秀,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建平,党委副书记霍学超,副院长王爱华参加。专题辅导由王荣秀主持。
张继红从修订《条例》重要意义、修订历程、总体概况、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了深刻解读和系统阐释,并旁征博引地用案例佐证对新增修改条文进行重点阐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王荣秀在参加专题辅导时强调:
要把准目的扎实学。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既要全面系统学习掌握《条例》,又要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做到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思考上多一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要把准重点深入学。要静下心来上好“自学课”,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融会贯通上好“研讨课”,围绕《条例》中关于“六项纪律”的规定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和教育教学特点,扎实做好研讨发言。要联系实际上好“实践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学校党委“七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行风整治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把准要求认真学。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牢学员意识,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加强交流,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廉洁自律规定和学习纪律,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要通过学习进一步矫正思想和行动,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发展质效,学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学出扛牢责任的实干担当,充分展示学校党员干部的严实学风和优良作风。
学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及教学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全体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师生党支部书记参加。
扫描二维码查看